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来华留学生“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2018年10月修订)

作者: 时间:2018-11-01 点击数:

一、种类和标准

(一)在读留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已在粤接受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教育、品学兼优的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本科生,10000元/人。

(二)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

用于奖励申请来粤接受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教育并报到入学成绩优异的外国学生,奖学金标准为:硕士研究生,20000元/人;本科生,10000元/人。

 

二、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拥有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持有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对华友好。

(二)在读留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

2.申请人应当已在我校接受正式学历教育一年(含一年)以上,遵纪守法,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品行端正,没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违反校规校纪行为纪录。

3.每学年所有课程均合格且平均分80分以上,出勤率平均90%以上。

(三)新招收学历留学生奖学金申请条件

1.本科生

1)申请来粤接受本科阶段学历教育,申请人需获得本人所在国高级中学(含)以上毕业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2)持有高级中学学历申请者应当提供所毕业高级中学的校长和1名教师的推荐信,高级中学以上学历申请者应提供原毕业学校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及经毕业学校确认的成绩单。

3)申请人学业成绩优异,来粤学习目的明确,在申请表中根据大学的专业设置,并结合自身兴趣和专业特长,撰写较详细的学习计划。

2.研究生

1)申请来粤接受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教育,申请人须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或相当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

2)应当提供学习期间2名教授或副教授的推荐信及经所毕业大学确认的成绩单。

三、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和审核

(一)在读留学生奖学金的初评和推荐

     凡符合奖励条件的来粤留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如实填写并向留学生教务部提交《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一)》,申请表需附上小一寸照片。

(二)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的初评和推荐

留学生根据奖学金申请条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省政府来粤留学生奖学金年度申请表(二)》。学校依照入学标准及奖学金资格条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决定是否受理该申请人的奖学金资格的申请。

 

四、评选方式

由于各专业差异较大,将根据各专业在校学生人数比例分配当年度的奖学金名额。

(一)在校留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方式

留学生奖学金评选由上一学年各科平均分、上一学年出勤分和竞赛奖项分三个部分组成,公式如下:

留学生奖学金评选总分= (一学年各科平均分×65% + 一学年出勤分×25% + 竞赛奖项分×10%)-扣分。

注:上一学年出勤分=出勤率x 100

(二)竞赛奖项分

1.本学年内获得校级及校级以上竞赛奖项者,第1名3分,第2-3名2分,第4-8名1分,团队赛每位成员按获奖等级得分。

2.本学年获得院级竞赛奖项者,第1名(一等奖)2分,第2-3名(二、三等奖)1分,团队赛每位成员按获奖等级得分。

  注:竞赛奖项得分必须是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参与的竞赛,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扣分项

 1.请假一次扣0.1分,一学年内累积扣满2分以上(不含2分)即取消本次奖学金的申请资格。

 2.迟到5次扣0.1分,一学年内累积扣满0.8分以上(不含0.8分)即取消申请本次奖学金申请资格。上课时间30分钟后抵达课堂的视为迟到。

(四)其他

1. 获得新招收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入读后下一年的奖学金按在读留学生奖学金办法申请,同等条件下可获得优先批准。 

  2. 积极参与学院、班级活动及配合班主任工作的申请人,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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