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联谊会章程
2023年6月15日
为了有效地开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 ,促进外国留学生教育的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为外国留学生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会的名称定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联谊会
第二条 本会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自愿组成的团体。
第三条 本会宗旨:
(一) 加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之间的联系,组织外国留学生联谊活动。
(二) 沟通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与本校中国学生社团之间的联系,加强外国留学生与外界的联系。
(三) 充分发挥外国留学生的国际化优势,为广师留学生事业的发展服务,促进广师的国际化服务。
第四条 本会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的领导与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本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权利。
第二章 任务
第五条 本会的任务:
(一) 组织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和广师大学生社团、学院等开展各种联谊活动,宣传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教育工作,促进与中国大学生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
(二) 配合国际教育学院指导留学生的学习、生活、反馈意见、帮助留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三) 积极组织、开展、参加各项留学生文化体育活动,丰富留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在校正式注册的外国留学生均自动成为本会会员。广师担任留学生教学管理的教职人员可以申请成为特殊会员。
第七条 会员应积极参加留学生联谊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留学生联谊会的名誉和利益,享受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会员如违反本章程,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中途退学,会员资格将予以取消。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外国留学生联谊会以民主集中制为组织原则。外国留学生联谊会下设理事会、学习部、文艺部和体育部,理事会由一名会长、两名副会长和五名理事组成。理事会负责制定、修改留学生联谊会章程;决定留学生联谊会工作方针和活动事项;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学习部、文艺部和体育部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
第十条 会长、副会长从理事会理事中选举产生,理事、部长和副部长人选采取会员自由报名和外国留学生所在学校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由国际教育学院外国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确认的方式产生,任期一年。会长、副会长、理事和部长须由品德优良,热心为外国留学生服务,且具有较强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
第十一条 理事会有权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制定留学生联谊会工作计划;对留学生联谊会的重大活动进行决策和监督;组织理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议。
第十二条 理事会负责制定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外国留学生联谊会的工作计划。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外国留学生联谊会理事会。
第十四条 本章程经外国留学生联谊会理事会通过,自通过之日起生效。